中药饮片是经过炮制加工后的药材,如果中药材在进行中药饮片加工前按《中国药典》标准进行了全项的检验,那么加工后的中药饮片还要检验哪些项目,这个问题实际在《中国药典》2015版已经作了规定,以山药为例,山药的药材检验项目有:
【鉴别】(1) 本品粉末类白色。淀粉粒单粒扁卵形、三角状卵形、类圆形或矩圆形,直径8~35μm,脐点点状、人字状、十字状或短缝状,可见层纹;复粒稀少,由2~3分粒组成。草酸钙针晶束存在于黏液细胞中,长约至240μm,针晶粗2~5μm。具缘纹孔导管、网纹导管、螺纹导管及环纹导管直径12~48μm。
(2) 取本品粉末5g,加二氯甲烷30ml,加热回流2小时,滤过,滤液蒸干,残渣加二氯甲烷1ml使溶解,作为供试品溶液。另取山药对照药材5g,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。照薄层色谱法(通则0502)试验,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4μl,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,以乙酸乙醋—甲醇—浓氨试液(9:1:0.5)为展开剂,展开,取出,晾干,喷以10%磷钼酸乙醇溶液,在105℃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。供试品色谱中,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应的位置上,显相同颜色的斑点。
【检查】水分:不得16.0%(通则0832第二法)。
总灰分:不得过4.0 %(通则2302)
二氧化硫残留量:照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(通则2331)测定,毛山药和光山药不得过400mg/kg.
【浸出物】照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(通则2203)项下的冷浸法测定,不得少于7.0%。
炮制品:山药
取毛山药或光山药除去杂质,分开大小个,泡润至透,切厚片,干燥。切片者呈类圆形的厚片。表面类白色或淡黄白色,质脆,易折断,切面类白色,富粉性。
毛山药或光山药的炮制品检验项目有:
【检查】总灰分同药材,不得过2.0 %
【浸出物】同药材,不得少于4.0%
【鉴别】【检查】 (水分、二氧化硫残留量)同药材。
麸炒山药 取毛山药片或光山药片,照麸炒法(通则0213)炒至黄色。
本品形如毛山药片或光山药片,切面黄白色或微黄色,偶见焦斑,略有焦香气。
麸炒山药检验项目有:
【鉴别】【检查】【浸出物】同药材。
【检查】水分同药材,不得过12.0 %
【漫出物】同药材,不得少于4.0%
【鉴别】【检查】 (总灰分、二氧化硫残留量)同药材。
可见,药材经不同的炮制方法炮制后,其检验项目不同或同项目的指标不同,这其实考虑了药材经炮制加工后可能带来的含量指标的变化,因而,在对同一药材及其随后的炮制加工,如果药材作了全项检验,其炮制后还要作哪些项目的检验?遵照药典的规定就行了。但对花类药材,如金银花,没有作任何炮制加工,只是拣选,不管是在拣选前检验,还是拣选后检验,只检验一次就应该可以了,因为没有针对药材的炮制加工过程,药材没有发生任何的形式改变,仍然是药材,所以没有必要在拣选后又进行重复性检验。
